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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农商行被罚130万元,涉贷款“三查”不到位等三项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日期:2025-09-06 11:09    点击次数:62

  8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行政处罚。

  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如下: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30万元;相关责任人潘建良、叶小平被警告。

  公开信息显示,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4日,根据2024年评级报告,该行主体信用等级保持AA- 。

  去年6月,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权,被罚款30万元;张某初(时任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华支行客户经理)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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